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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计税方法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一、销售额
1、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 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A、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 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B、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C、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D、增值税、消费税两税的计税依据 均不含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两税的计税依据 均含消费税。
例1:甲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2 月生产实木复合地板 70万平方米,销售给甲企业 22 万平方米,取得含税销售额 154 万元、送货收入 6 万元(运输业务不单独核算)。消费税税率 5%
解:销售实木复合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54+6)÷(1+13%)×5%=7.08(万元)
2、包装物
A、 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包装物纳消费税。
B、 只是收取押金(酒类产品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逾期的,此项押金则 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 已收取 1 年以上的押金,应 并入销售额,按照 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C、包装物 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 不予退还的,应 并入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D、对 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 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E、总结: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押金种类收取时,未逾期逾期时
一般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押金
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缴纳增值税,缴纳消费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税价)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外)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税价)
不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啤酒、黄酒、成品油包装物押金
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因为从量征收)
例2:消费税纳税人销售货物一并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有(CD)。
A.增值税税款
B.运输发票开给购货方而收回的代垫运费
C.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D.价外收取的返还利润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所以,消费税税基和增值税税基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消费税和营业税只要票上的金额是销售额,是不可以抵扣的,但增值税是可以有抵扣的,所以就有含税之说,增值税票上有不含税金额、税额、总金额。
扩展资料: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下所示:
1、征收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
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百度百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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