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科普有关“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价值在你的手中并没有发生改变。在加工环节受托方已经代扣代缴过了的消费税,根据不重复征税的原则,消费税就不用再交了,直接计入成本。
2、委托加工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价值就随之增加了,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也就增加了,所以需要重新计算缴纳消费税,原代扣代缴金额可以抵扣。
应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指的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般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是什么?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1)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继续用于生产应纳消费税的商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2)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怎么理解?
委托加工物资指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税费等。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借方反映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反映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还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经济法基础消费税征收范围有几类
法律分析:一、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四、零售应税消费品,1、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3、金银首饰与其他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经济法中基础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
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
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理解实质重于形式。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5.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2.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注意不包括镀金首饰和包金首饰。
(五)批发销售卷烟——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情况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
注意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er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费莫爱慧]投稿,不代表电商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zuogetu.com/cshi/202501-496.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电商号的签约作者“费莫爱慧”!
希望本篇文章《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电商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网上科普有关“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1、委托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