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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第148条生产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因此,如果是食品,可要求十倍赔偿,其他商品,可要求三倍赔偿。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广告代言有什么法律责任?
误导消费者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
误导消费者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对消费者询问应真实、明确回答。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广告主应承担民事责任。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信息,消费者可要求先行赔偿。涉及生命健康的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形包括:不存在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与实际不符且影响购买决策;使用虚构、伪造的证明材料;虚构商品或服务效果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公平交易: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平等;
3、安全保障:确保消费者使用商品或服务时的人身、财产安全;
4、知情权:保障消费者有权获得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
5、自主选择权:保障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
6、公平补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损害时,有权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7、教育权:消费者有权获得消费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8、参与权:消费者有权参与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标准制定等活动。
综上所述,误导消费者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和代言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回答消费者的询问。若涉及生命健康的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与广告主将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在遭受损害时,可要求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先行赔偿。虚假广告的构成情形包括不存在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与实际不符且影响购买决策、使用虚构、伪造的证明材料以及虚构商品或服务效果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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